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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运动学校训练计划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次数:    作者:     校对:安徽体育运动学校     责编:

  安徽体育运动学训练计划检查制度

 

第一条:训练计划检查,是为了全面提升训练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效率,贯彻落实训练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第二条:训练计划检查工作组由校领导、办公室、训练科、教练员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训练计划检查的内容为“课教案、周计划、阶段计划”等。

第四条:训练计划检查的标准为“计划制定的规范性、计划内容的科学性、重点运动员监控实效性、训练手段的有效性”等方面。

第五条:训练计划检查工作具体由校训练部门牵头负责,原则上按照校领导联系教研室进行分片检查。

第六条:训练计划检查记录表是检查工作的主要考核体现,由考核组负责人填写完成。

第七条:训练计划检查评定结果是教练员工作考核依据主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此项工作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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