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校、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清明节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作如下要求;
一、倡导文明健康祭祀。各系校、各部门领导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提醒党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和文明环保的祭祀新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自觉抑制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各系校、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要求,做到“六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游玩、走亲访友等活动,除值班等公务活动外,公车一律封存。
(二)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三)严禁在私人祭扫活动活动中讲排场、摆阔气,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违规收授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五)严格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六)严格党员干部因祭祀活动引发火灾或其他突出事件发生。
三、强化执纪监督。院纪委接受群众举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既追究本人,又追究其所在系校、部门领导责任。
纪委举报电话:63686969 63686057
中共安徽体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