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系学生支部开展五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8-30校对:责编: 浏览次数:

5月10日中午我系学生支部在教学楼108室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支部所有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鞭辟入里,着眼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深刻论述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青年如何健康成长”等重大问题,对当代青年提出了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明确要求。支部书记程亮亮同志强调,各位辅导员要在全系广大青年学生中组织学习讲话,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牢记领袖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会议第二项,和党员辅导员们签订《体育教育管理系辅导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会议强调,辅导员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作为一名党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抓起来。二是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做到措施得力,防微杜渐。三是做到“三个结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把方向、管阵地,带队伍,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与有效的工作方法相结合,利用好网络,开展好主题班会,带好学生队伍。

最后,总支成员牛东杰同志给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了一堂题为《解读国家监察法》的党课。党课开始牛东杰同志向大家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意义,并进一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因此,可以说《国家监察法》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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