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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建设祖国、服务祖国的有用人才,特设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4%,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6%,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8%,每人每年400元。

二、奖学金评定条件

1.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且符合评奖评优条件的大学生均有资格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2.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要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从新生入学第二学年开始评定。

3.学习成绩具体要求。①一学年考试课成绩(以专业文化素质测评为标准准)总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一等奖学金。②一学年考试课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5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二等奖学金。③一学年考试课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考查课均在中等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三等奖学金。④对班级中若没有符合奖学金申报要求者,为了鼓励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班级总平均成绩第一名者可申报二等奖学金,第二、三名可申报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

1.奖学金评定以系为基本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九月份完成。

2.批准获奖的学生要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四、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指导和协调全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学生如有异议,可参照《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处理。

六、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