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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发布日期:2021-11-25    作者:胡健     来源:     点击: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组织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_R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 目

评估结论

备 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13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4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中明确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中明确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11.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代表推选办法中已明确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章程已明确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中已明确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表五:学生干部加分表已明确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要点;

2.党委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和改革工作情况,制定出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建设的意见》。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李珊珊;程晨担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 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3个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个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3个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3个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3个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个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个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3个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3个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3个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3个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3个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3个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体育教育管理系

学生会

社会体育系

学生会

运动训练系

学生会

二、《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重要任务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符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校章程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宗旨和任务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们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院有关部门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3.坚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努力建设校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4.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科技、文娱、体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我院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5.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增进与其他院校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在我院取得学籍、正式注册的中国学生,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的权利。

4.遵守全国学联章程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是每个会员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建设与职能

第六条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应于召开前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学生会申请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

1.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

2. 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6. 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7. 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委员会。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女性代表不少于25%,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第十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由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人员构成必须报经院党委批准。

学生会委员至少每学期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2.召集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3.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必要的民主渠道,对学生会的组织工作人员做出任免决定。

4.指导和帮助各系学生会及班委会开展工作。

5.主动接受学代会的监督、指导。

6.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人制,即部门负责人对组织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权:

1.选举主席团成员;

2.组织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院学生代表会议;

3.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学联组织决议和院学代会决议,领导本院学生会工作,向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4.审查批准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分会的工作计划、方案等。

第十二条 学生会设主席团不超于5人。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职能机构和工作职能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检部、外联部等6个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设主要负责人及组织工作人员。

秘书处主要工作:

1.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向院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收集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情况。

3.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的文件和通知,收发学生会报刊和公函,做好与兄弟院校有关部门的材料交流工作。

4.安排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值班,及时处理有关工作,接待院内外来人来访,负责会议的通知和记录,每学期做好干部考核记录。

5.建立和管理好学生工作档案。

第十五条 宣传部设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宣传部主要工作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院学生会工作,表扬新人新事。

2.围绕院党团组织的工作中心,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配合学生会秘书处起草有关宣传材料,做好各部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 文体部设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文体部主要工作

1.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实同学业余文化生活,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2.组织同学开展各项体育比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帮助同学提高身体素质和体育运动水平。

3.举办音乐、美术、体育等知识讲座,丰富校园文化。

第十七条 生活部设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生活部主要工作

1.关心同学生活,了解掌握同学们的生活、卫生状况,特别是同学在生活方面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2.配合院有关部门督促、检查食堂工作,及时反映同学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食堂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3.关心同学身体健康,组织同学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争做文明学生等活动。

4.组织同学进行各种公益活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各系做好卫生区工作。

第十八条 外联部设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外联部主要工作

1. 内部工作:

A 设置国旗队、礼仪队。

B 学生会内部的联系工作。

C 内部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外部工作:

A外联部代表学校与各大院校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

B外联部与和学校联系紧密的各机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C外联部负责在学生会各大活动完成礼宾接待工作。

第十九条 纪检部设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纪检部主要工作:

1.纪律检查,协助院保卫部门管理维护学院学生安全稳定。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纪律监管工作。

3.积极听取学生反映对学生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系学生会

第二十条 系学生会是由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领导机构,是院学生会的分会,受其领导,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第二十一条 系学生会应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系学生会应积极支持、配合院学生会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

系学生会职能

1.选举主席团成员。

2.主持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3.召集系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4.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和系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5.讨论、制定系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6.审查批准各班委会工作。

7. 配合院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二条 系学生会设立与院学生会相应的机构。

第二十三条 系学生会由主席团组成,其工作职责及要求参照院学生会相应的条款。

第六章 班委会

第二十四条 班集体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是由全班学生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领导机构。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在院学生会、系学生会的领导下,在同级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其工作权力职责及要求参照院系学生会的相应条款。

第七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超过40%。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生会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述职评议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评议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各系组建由以学生代表为主,系(校)团组织负责人、学工处处长、学生会指导老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系(校)评议会,各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本系(校)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八章 学生会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内部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1.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汇报工作。院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听取系 (校) 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完善院级学生会组织对系( 校) 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 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2.院学生会定期检查各系学生会和班委会的工作,定期收集其具体工作汇报,及时总结通报。各系学生会和学生会各部门在向院学生会负责的同时,也对院学生会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并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见。

3.学生会应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党团组织对学生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学生会定期向各级党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努力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领导,认真听取党组织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学生会各级组织也要主动接受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学院其他行政部门在努力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优化外部环境的同时,也可以行使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工作的权利,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为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和各系(校)学生会统一章程。各系(校)学生会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系(校)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并报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许宏哲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1/79

2

张馨怡

共青团员

社会体育系

20级

24/99

3

魏明明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2/49

4

徐浩宇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8/64

5

杨晨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7/79

6

庄正威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24/80

7

朱振安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7/29

8

余芳菲

共青团员

体育教育系

20级

11/64

9

张甜甜

共青团员

社会体育系

20级

18/49

10

刘敏娜

共青团员

社会体育系

20级

12/16

11

李必信

共青团员

运动训练系

20级

13/50

12

殷舜玲

共青团员

社会体育系

20级

4/55

13

张唱

共青团员

社会体育系

20级

11/50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 号)和《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了解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一学年以上团学工作经验,熟悉学院团生工作。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工作严谨,积极向上,乐于奉献,有强烈的集体感和责任感。

(四)参选人需具备较强的领导才能和工作能力,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影响力和较高的管理组织水平,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各项工作,群众基础较好。

(五)参选人应为学院2020级在校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经过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部和系部学生会的酝酿推荐和党组织的层层考察,形成初步名单;

(二)在此基础上与有关单位的党、团组织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后,院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院党委审批;

(三)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四)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办法

(一)选举采用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二)每位代表限投一张选票,不得代投。每张选票提名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按废票处理。

(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四)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2人,计票人4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六)正式选举发放选票前,由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加封。

(七)本次选举设投票箱1个,不设流动票箱。大会选举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和代表就座的顺序进行投票,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制定。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八)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九)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作任何标记;弃权后,不得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如果出现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并且影响到最终选举结果的情况,将启动备用选票,进行第二次投票。

(十二)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另行通知。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实施。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

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开展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批准,于11月3日召开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

召开地点: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96人

主要议程:

一、听取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二、听取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听取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议《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五、听取《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六、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七、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八、介绍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情况;

九、投票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

安徽体院校园网——我院成功举办2021年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http://www.ahty.edu.cn/Tmp/News_wenzhang.shtml?d_ID=5770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办法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的广泛性,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和直接参与学生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均按该系学生总人数在全院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确定代表名额分配,其中女性代表不超过25%。

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96人,其中体教系31人、运训系15人、社体系18人、省体校22人,学生社团10人。

二、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理论学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团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三)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四)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确定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组织班级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1:1.5的名额要求,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

(二)组织代表选举

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通过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报批选举结果

各选举单位按照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经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共青团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李珊珊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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