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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校):

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合格人才,学院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在入学满一年的学生和班级中进行。

(二)比例

1.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4%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1人,院系学生干部按10%评选(不占班上名额)。

3.先进班级各系按班级数10%评选。

4.各项积极分子每班每项可各评1人。

(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院、系班担任党、团、行政职务,或参加其他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地、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对自己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合格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三)各项积极分子条件。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合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1.学习积极分子。学习的目标明确,有勤奋、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有严谨、求实、进取的学风,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进步,成绩优秀或在院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科研、学科竞赛、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2.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关心时事,讲文明,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助人为乐,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3.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思想进步,学习努力,成绩良好,能坚持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锻炼、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开展的文娱体育比赛,起骨干作用或取得显著成绩者。

(四)先进班级条件:

1.有好的班级领导。班委会成员思想觉悟高,学习勤奋,工作协调,对自己要求严格,关心同学,团结互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能主动支持配合团支部工作。

2.有好的班风。全班的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团结的空气较浓,在一学年内没有发生吵嘴、打架和违反纪律的现象,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好的学风。全班同学学习努力,有学习研究的浓厚气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拓宽知识,发展智力,同学之间互相帮忙,成绩不断提高。没有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

4.有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全班有一套生活管理制度,宿舍、教室、卫生责任区经常保持清洁,宿舍内没有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现象;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身心普遍健康。

三、评选步骤

(一)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积极分子。参加评选的学生作出学年小结,在小组会上汇报,然后民主提名,由班委会、团支部对提名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初评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为三好学生的不再评单项积极分子,一个学生可同时被评为多项积极分子,但分占名额。学生民主评议后,将初评结果报系团总支,广泛征求群众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将评选名单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批。

(二)评选先进班级。先进班级的评选采取申请制,各班先进行班风测评,获得A级的班级可提出申请,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班日志以及获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由系团总支推荐,院学生工作处审议后确定。

四、奖励和表彰

(一)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由学院予以表彰,先进个人发给证书,先进班级发给奖状。

(二)先进个人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31日前,各系完成系级评审,在学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黄孟茹处。

1月12日前,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各系初审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