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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皖学安函〔2024〕9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第 29 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24年3月25日)所在周,组织开展全院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系(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以事故为警醒、以问题为导向,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着力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

各系(校)要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欺凌、防性侵、防暴力伤害等为重点的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短视频、讲故事等形式,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二)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各系(校)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普遍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三)开展急救培训

各系(校)可邀请校内外急救专业人员在校园内开展急救知识专题培训,普及急救教育知识,开展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院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提高师生急救意识。

(四)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

学生工作处将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提高自我调控、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各系(校) 要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学生工作处拟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课、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开展消防演练、发放消防安全手册等途径,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还将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动员师生参与“查找我身边的安全隐患”等活动,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地震、火灾、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组织全院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普及应急常识,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系(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联系校内外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周各项活动。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

(二)丰富教育资源

各系(校)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平台资源(比如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安全教育专区”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和有关课程、海报。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作或转发防性侵、防诈骗、防踩踏、反毒品、反拐卖、反邪教等相关专题教育资源,供学生学习使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系(校)要将安全教育活动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发送公益短信、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院师生员工共同关心学院安全工作。

各系(校)于 3 月 28 日中午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黄孟茹

联系电话:0551-63685371

邮箱:ahtyxgc2023@163.com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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