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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 训练大纲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次数:    作者:     校对:安徽体育运动学校     责编:

安徽体育运动学教练员

训练大纲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年冬训前后各进行一次运动员年度教练训练大纲全面考核和综合达标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主要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编写的《全国青少年奥运会项目教学训练大纲》及部分项目队自编教学训练大纲内容执行。

三、考核对象及要求

(一)所有在校在训队员,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本项目教学训练大纲考核。

(二)凡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训练大纲考核的队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教练员同意,报训练科备案。否则,按缺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凡因故没能参加教学训练大纲考核的队员,由训练安排时间补测。

四、实施办法

(一)由校领导、训练科、各教研室负责人、敬老院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成立教学训练大纲考核测试小组。

(二)由测试小组分别对各项目队组进行教学训练大纲的考核测试。

(三)各项目队组各项考核成绩记入运动员技术档案,由训练科负责统计和管理。

(四)大纲考核结束后及时反馈给各队教练员,结合考核情况合理制定出年度、阶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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