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贯彻我省竞技体育学院化战略部署,与中心项目队建设全面对接,参照局皖体人字【2013】96号《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运会周期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项目设置与人才培养需要,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强体”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服从、服务竞技体育学院化为宗旨,遵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公平、公正,选拔出德才兼备、敢当重任的教练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岗位管理,实行聘用制度;坚持用管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机构
组 长:丁自勉 梁绿林
副组长:吴 疆 戴忠林 秦 旭 原晋明 潘家武 周春凤 宋雅君
成 员:赵 霞 田福侠 袁则新 毕照东 李致富 沙 辉 赵永军 赵前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宋雅君(兼)
副主任:赵 霞 田福侠
成 员:刘卫红 边 境 王 斌 徐胜亮
四、竞聘主教练岗位设置
序号
| 项目
| 职数
| 序号
| 项目
| 职数
|
1
| 短跑
| 1人
| 19
| 举重
| 1人
|
2
| 跨栏
| 1人
| 20
| 重剑
| 1人
|
3
| 跳远
| 1人
| 21
| 花剑
| 1人
|
4
| 撑杆跳
| 1人
| 22
| 武术套路
| 1人
|
5
| 中长跑
| 1人
| 23
| 中国跤
| 1人
|
6
| 投掷(重)
| 1人
| 24
| 男子手球
| 1人
|
7
| 投掷(轻)
| 1人
| 25
| 女子手球
| 1人
|
8
| 男子拳击
| 1人
| 26
| 男子篮球
| 1人
|
9
| 女子拳击
| 1人
| 27
| 女子篮球
| 1人
|
10
| 男子柔道
| 1人
| 28
| 男子足球
| 1人
|
11
| 女子柔道
| 1人
| 29
| 女子足球
| 1人
|
12
| 男子跆拳道
| 1人
| 30
| 乒乓球
| 1人
|
13
| 女子跆拳道
| 1人
| 31
| 男子橄榄球
| 1人
|
14
| 男子散打
| 1人
| 32
| 女子橄榄球
| 1人
|
15
| 女子散打
| 1人
| 33
| 男子排球
| 1人
|
16
| 男子自由跤
| 1人
| 34
| 女子排球
| 1人
|
17
| 女子自由跤
| 1人
| 35
| 网球
| 1人
|
18
| 古典跤
| 1人
| 36
| 羽毛球
| 1人
|
五、竞聘条件与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拟参加竞聘的教练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求实创新,为人表,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备具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对本项目规律特别是青少年运师动的训练、教育与管理有较深的研究,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
4、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与劳动纪律观念,每周值班不得少于两次并必须接受组织挑选担当班主任。
5、完成组织交给的招生任务,负责督促队员的文化学习,确保在任期内队伍不出大事,队伍的输送率不得低于20%.
6、局系统参加竞聘的停训运动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02年以前(含2002年)正式进队、经所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在教练员岗位实际工作满五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2)从事项目为省体育局振兴发展项目(田径、举重等)、曾获得过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奥运会前八名;
(3)从事项目为省体育局巩固发展类项目(拳击、手球、国际式摔跤、武术、击剑、柔道、跆拳道、橄榄球等)、曾获得过全运会前三名或奥运会前八名。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原则上需具备二级教练员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上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者,需具备一级以上教练员任职资格;
3、大专学历者原则上需具备高级教练任职资格;
4、停训运动员及全国比赛成绩优异者参加竞聘,原则上条件适当放宽。
六、竞聘考评组
考评组由局、院有关领导、省体校、运动训练系、相关中心专家等人员组成。竞聘过程由省体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七、竞聘办法
(一)竞聘时间:2015年1月18-19日
(二)竞聘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聘范围:省体育局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各中心参加竞聘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出示书面材料。
(四)竞聘程序
1、公示方案:在体育局范围内张贴、公示竞聘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
2、组织动员:组织相关教练员宣传政策规定,通报竞聘方案,说明有关要求;
3、报名要求:根据公示的竞聘岗位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各级获奖证书与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院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6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院人事处负责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竞聘方式:采用竞聘演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竞聘演讲80分,答辩20分。
(1)竞聘演讲
竞聘演讲时间为2015年1月18-19日。竞聘者必须参加体院组织的公开演讲,演讲文字稿提前两天报院人事处;演讲主要内容是本人对竞聘岗位的认识、队伍建设规划、聘期总目标与年度目标、如何与专业队衔接、项目规律特点及对青少年时期训练特点的认识、具体工作思路与工作措施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答辩
竞聘演讲结束后,由评委现场随机抽题提问,竞聘者按问题内容作出回答,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竞聘者业绩、演讲与答辩得分及组织考察等因素确定拟聘人选(原则上按1:2确定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23日公布。
八、有关说明
1、此方案只是主教练竞聘方案,部分项目助教人选根据需要另行选拔。
2、根据局有关指示精神,结合目前教练员队伍现状,在省体校男子柔道、女子柔道、女子自由跤、古典跤、散打、重剑、花剑、举重、女子手球等九个项目中组建优秀运动队预备队伍,此方案另行公布。
3、竞聘上岗的教练员(人事关系不在体院的),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待遇按照2013年3号党组会议纪要执行,即全额拨款编制的人员,由体院管理并纳入绩效考核,执行体院相关工资待遇,财政拨款工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支付;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由体院管理并纳入绩效考核,执行体院相关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体院支付。
(点击下载主教练竞聘报名表)
2015年1月7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