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任课通知书、教案、教学工作手册、请假情况;
3. 补考情况(监考表、试卷)、学生学业预警情况;
4.外聘教师业务档案: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各教学单位于检查前将检查材料目录清单、材料报送至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行政楼308);
2. 新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由督导组随堂听课,3月底完成;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