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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编: 发布日期:2020/09/10 发布人:张慧婕校对: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经过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学科研处

2020年8月31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

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已有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技术技能达到一定水平及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级别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经学校认定后可折算成相应学分或免修相应课程。为做好我院高职扩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一条以满足扩招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为目的,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以学习者为中心、以课程为基础”,坚持“同质等效、规范有序”的原则,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

第二条学分认定与转换是指学生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之外的各种能够体现资历、资格和能力的成果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一定的程序认定,可以转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学分)。

第三条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总课程数(学分)的50%。其中,专业课认定和转换的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总课程数(学分)的50%。

第四条有下列成果、经历、资格、业绩、成绩的,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相近、相同课程学分:

1.已参加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且成绩合格的;

2.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职(含技工教育)及同等学历的学生,取得合格成绩的;

3.通过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

4.在相关主流开放课程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习成果的;

5.取得与本专业相同(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行业企业认定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

6.取得培训证书、业绩奖项、荣誉称号的;

7.具有职业(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体现职业经历、资历、资格和能力的学习成果的;

以上各级各类证书、科学研究、培训、荣誉等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以最高学分认定和转换,不得重复应用。

每个证书可转换相关专业课程不超过2门。思政类课程不允许转换。

第五条凡符合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期期末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系部初审后填写汇总表后交教科处。

第六条根据学生所取得成果类型,由院学术委员会对成果材料进行评审认定。教科处根据认定意见对学生成果进行课程转换,并将认定结果公示一周。成果认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 建立成果学分转换范围动态管理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逐步建立《成果学分转换对应列表》(附件2)。成果学分转换对应列表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增删。

第八条 本规定之外的其它特殊情况(如获特殊奖励),可直接向教科处申请,由教科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科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姓名

班级

所学

专业

成果1名称

拟转换课程

成果2名称

拟转换课程

成果3名称

拟转换课程

成果4名称

拟转换课程

成果简介

学术分委员

(专家组)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成果学分转换对应列表》

成果形式

可转换课程(学分)

转换课程成绩记载

计算机等级证书

计算机类课程

一级记为良好(85分)

二级及以上记为优秀(95分)

英语等级证书

英语课程

A级记为良好(85分)

公共英语记为良好(85分)

四、六级记为优秀(95分)

退伍军人证

军事理论

记为优秀(95分)

职业资格证书

对应相关课程

按照等级记为优秀(95分)或良好(85分)

参与创新创业项目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

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

公开发表论文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

参与科技、文化、扶贫、下乡活动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

同等学力课程

对应相关课程

按课程实际成绩

参加职工职业技能比赛获奖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

企业工作经历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或良好(85分)

企业工作业绩

对应相关课程

记为优秀(95分)或良好(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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