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51号)精神,2018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2.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位;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省软科学、省教育厅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1)《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
(2)《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模板见附件)1份。一览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校按照申报人答辩、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推荐项目,报备院长办公会,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各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审核并排序申报,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