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安徽省职业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科研函〔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推荐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安徽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中关于推荐范围、入选条件,进行推荐(见附件4)。
结合我院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管理人员现状,对推荐指标按教研室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关,推荐能够胜任职业教育项目评审工作的教师;
2.填写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信息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0前报送给教科处万玉娟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3.教科处结合教学科研管理人员、校企合作方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筹推荐相关人员。
4. 关于推荐安徽省职业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