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数字化校园系用户及其帐号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数字化校园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分成四类:学生用户、教职工用户、临时用户、系统管理员。其中学生用户、教职工用户、临时用户三类用户实行实名管理,必须提供真实姓名、隶属单位和部门、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用户不可将自己的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可将自己的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 用户名作为个人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学生使用学号作为用户名,教职工使用职工号作为用户名,临时用户的用户名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则命名。用户名印刷在校园卡上,作为校园卡卡号。
第三条 各类人员分别具有不同账号开通流程和用户权限。
1、学生用户: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进修等各种学习形式的在校学生。账号有效期从入学起,至毕业离校止。
2、教职工用户:已在人事处完成入职报到手续的教职工,包括职员、雇员、退休人员。账号长期有效,至需删除账号止。
3、临时用户:外聘兼课教师、兄弟院校挂职人员、来校进修或实习人员等需要短时间临时使用数字化校园的人员。
4、系统管理员:用于系统管理、权限分配等后台管理的用户。该部分用户不对应具体实体人员,使用和管理受到严格控制。具体系统管理员用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账号长期有效。
第四条 在数字化校园系统中,一个用户只能注册和授予一个用户账号。各类用户的账号开通办法如下:
1、 学生用户:教务系统建立学籍时即自动创建账号。
2、 教职工用户:由人事处在数字化校园人事系统完成报到登记后,即自动创建账号。
3、 临时用户:填写《数字化校园用户帐号申请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帐号开通手续,账号将于两个工作日后开通。
第五条 用户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在系统更新信息。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将可能导致无法收取系统短信等问题。
第六条 除联系方式以外,系统显示的其他用户属性有误的,如部门、职称、人员类型等,应及时填写《数字化校园用户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经人事处审核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七条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账号,网络信息中心可以暂停这些账号的使用,在用户需要使用时重新申请时开通。
第八条 对于离开学校的用户,网络信息中心将对起账号进行注销。用户离校时应自行检查账号内的信息,并备份个人信息。账号一旦注销,信息将无法恢复。
第九条 对于管理不善的用户的账号,如散布非法言论、进行非法操作等,数字化校园办公室将通知其本人及其所在部门后注销其账号。
第十条 各类型用户注销账号办法如下:
1、学生用户:学工系统办理毕业离校后即自动注销。
2、教职工用户:人事处在数字化校园人事系统完成离校确认后,账号即自动注销。
3、临时用户:账号有效期结束后即自动注销。
第十一条 数字化校园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同用户的账号彼此之间不得随意借用,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拥有该帐号的用户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账号密码是用户登录数字化校园时身份合法性认证的重要手段,用户密码的设置应尽量复杂化,不易被他人推测,密码长度一般不少于六位。
第十三条 若发现账号密码泄漏,用户须立即修改密码,并报告网络信息中心,核查系统内数据和系统运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因密码泄漏造成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