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监察审计处与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是负责学院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年度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并执行学院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三、负责维护党的章程,监督检查全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学院决议、决定的情况;
四、协助院党委和行政组织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并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六、负责检查和办理违反党纪或政纪的案件,依法依纪向学院提出处理建议;
七、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申诉人不服处分的申诉,保护举报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八、负责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训练比赛、学术诚信、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改善行政管理;
九、负责对学院预算编制、管理、执行、绩效进行审计;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对学院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十、负责对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拓宽内部审计范围,强重点领域的专项审计;负责督查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以及审计结果利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部门负责人
顾峥华,女,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副处长(主持工作),联系电话:6368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