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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招生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3-12-10 作者:张芳芳 校对: 责编:

12月5日上午,我院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院2013年招生工作总结暨2014年招生工作研讨会,旨在全面总结今年招生工作得失,提前谋划明年招生工作对策。院党委书记丁自勉、院长梁绿林出席了会议;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招生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副院长潘家武主持。现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教学科研处处长程融就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做了总结报告,报告中对2013年招生工作具体、全面、客观的总结;对2014年的招生工作形势进行了研判,提出了工作目标,并做了对策思考如下:一是要建立招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从“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三个方面宏观把握学院的招生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机制。二是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建立招生与就业联动的互动机制。构建学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教学系校具体组织实施的招生就业联动的动态监控和实时跟踪工作体系。四是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建议成立招生就业处,要形成有专人来琢磨、专人来研究、专人来攻关、专人来负责的前提下的全员参与的招生工作专业化团队。五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各教学单位要对所有专业近2-3年的生源情况做一次详细全面的调查,准确了解各个专业生源结构;然后选择培育一批生源基地,建立长效机制。六是构建多元立体的宣传平台。加大招生宣传的力度,提高学院的社会知名度。构建纸质媒体、网络、电视、电话、宣传栏、人际交流传播多层次、立体的宣传渠道。七是专业设置战略调整。建议做充分的调查论证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设置的战略调整,包括对部分专业实施停招、并招或者重点打造优势专业群申报新兴专业等。八是争取自主招生更大的优势。与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加强沟通与联系,在体育表演等1-2个专业上争取更大政策支持—自主招生。九是实施预报到制。实施预报到制和未报到学生的电话联系制,力争最大限度地提高新生报到率。

随后,各教学单位对2013年的招生工作做了简要汇报,重点对2014年的招生工作做了研讨,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是关于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问题:适当压缩运动训练一系招生规模,每年以130-150人为宜;省体校维持目前现有规模,尝试与中心联合招生,建议将中国式摔跤项目作为社会项目管理纳入运动训练一系;同时鉴于田径场地严重不足,建议将田径项目与田径游泳中心共同培养,训练教学和管理放到局大院。

二是关于“升二”及相关问题:五年一贯制运动训练专业基于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建议招生年龄适当降低;在校就读原则上不予中途选择中专毕业。对获得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学生报考体育类高校本科或者参加对口招生,应该适当设立“门槛”,符合条件方可允许报考;对于取得高校入学资格的学生,学院同意中专毕业,并予以办理中专毕业证书。

三是关于运动训练一系更名和五年制“升二”学生管理问题:鉴于规范我院各教学单位名称、合理我院各专业学生的布局和保住五年制运动训练专业人才培养的一贯性的实际需要,建议将现运动训练一系更名为运动训练系,同时将现社会体育系五年制运动训练专业“升二”的学生划归到更名后的运动训练系管理。

四是关于高职专业建设问题:一是建议停招武术、安全保卫与文秘专业;二是建议将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与休闲体育专业合并招生。

另外,各教学单位还就如何做好明年的招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省体校袁则新校长针对省体校今年“宣传有余,选招不足;质量平衡,数量下降”的招生现状,提出项目选招要 “小兵团”自由组合有针对性地选招、恢复考前培训等建议;运动训练一系毕照东主任提出要转变传统的招生宣传的模式,选择地市运动会等时间节点集中宣传;针对一系部分项目不算输送,严重影响各地市考生报考的积极性,建议多方努力改变现有状况;教练员队伍建设上也存在“青黄不接”—“队伍老年化”的问题,建议学院能外引内培,妥善解决;社会体育系主任程庆在发言中关于招生工作提出一要突出招生政策研究;(一)是吃透上级政策;(二)是激活本级政策;(三)是用活隐形政策。二是加强招生队伍建设;三是做实招生宣传工作。体育教育管理系主任杜鹏就招生工作以及人才培养工作指出存在专业设置不够灵活离不开“体”;对外交流学习活动不够全面离不开“同类”;行业(安徽省体育局)对我院高职办学支持不够等问题。并提出了以下思考:一是应该加强招生宣传实效性;二是应该创新办学形式,尝试联合办学之路;三是着力打造“省级示范高职”。

副院长潘家武对会议内容简单梳理之后,院长梁绿林强调要认真整理会议内容,以纪要形式下发各有关部门;同时,重要议题提交院党委会研究通过。最后,院党委书记丁自勉做了重要讲话。丁书记要求全院上下形成共识,把招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他指出,下一步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在校生的管理;二是深化教改工作,创新教法;三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四是专业设置要精心谋划;五是以申报“省级示范”为抓手,规范各项管理。

发:院各处系(校)、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