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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李致富 校对: 责编:

各部门: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应在任期届满的一个月前完成,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建议名单,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由学院聘任”规定,经研究,现将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能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四)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学术委员会由13人组成。

三、院学术委员会推选程序和产生办法:

(一)按照学术委员任职条件和候选人分配名额,由系部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上报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教科处)。各系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教科处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上报院学术委员会,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由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并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三)召开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院长办公会建议名单,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表决通过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人选,并报学院党委会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

机构的地位。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三)各部门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于6月7日16:0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报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教科处)。

附件: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科处

2017年6月2日

附件: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学系部

推荐名额

省体校

3

运动训练系

3

社体系

3

体教系

3

基础部

3

思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