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欢迎您!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4-03-05 作者:童媛媛 校对: 责编: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性质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属专科全日制高等体育院校,学院的前身为安徽省体育学校,创办于1954年,2001年升格成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的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是:服务为国为省争光,服务安徽崛起战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社会需求;培育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精尖竞技体育人才,培训高质量社会体育技能型人才。

学院拥有教职工数27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0余人,中级职称70余人,初级职称60余人。设有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武术、健身运动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教育、安全技术与文秘、休闲服务与管理、艺术表演十个专业(方向),其中运动训练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专业。目前,拥有在籍学生3000余人。

学院设有北京体育大学“专升本”函授站,与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2006年,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评为“优秀等次”;2009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等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和参加2014年我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学费

(元/年)

计划数

招收中职生

计划数

招收普高生

计划数

体育教育

3

专科

3900

80

40(体育类)

40

运动训练

3

专科

3900

120

120(体育类)

0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资格

已获得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至4月20日

报名网址:http://www.ahty.net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85385 0551-63686550 (2月25日—4月20日工作时间开通)

三、考试形式

由学院组织考试。

四、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采取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课程,满分为300分;体育专项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体育专业素质及体育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满分为200分。

(一)文化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课程合卷考试,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

2、命题:抽调相关科目专业人员组成命题组,负责考试命题工作。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采取分类实施,分别以《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纲要》和《201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为依据,按照最低要求组织命题。

3、测试时间为5月2日上午8:30-11:30,地点: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二)体育专项素质测试

1、专项素质测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二级蛙跳和800米,每项为50分。

2、测试时间:5月2日下午—5月3日;地点: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室外田径场。

3、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体育专项素质测试项目、时间和标准统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采取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的办法,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据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第六章 其它

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1、学费收取标准:3900元/学年

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监督机制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

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查处。

监督申诉电话:0551-63686570、6368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