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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0 作者:李致富 校对: 责编: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实习总结、表彰工作,根据修订的《安徽体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院教〔2017〕9号)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上报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参加实习总人数10%),优秀校内指导教师(评选比例为参加实习指导人数的2%),两项评选参照院毕业生实习工作手册中的表彰办法。6月1日前将推荐表汇总报教学科研处。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体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doc2、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3、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