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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安徽体院五年制高职(中专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

发布日期:2010-04-01 作者:马军 校对: 责编:

有关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体育 学费 对象 实施 通知

抄送:省体育局。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10份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