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8时10分,潘家武副院长召集院招办、社会体育系以及担任本次考试纪检监察人员、评分人员和工作人员召开考前动员会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要求院招办和社会体育系要按《院表演艺术专业招生规程》和《院表演艺术专业考试规程》组织实施好本次考试。
二是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合理分工,加强监察。
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和评分人员:1.吃透精神,把握尺度;2.严谨认真,公平公正;3.严肃纪律,阳光考试。
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学科研处、训练竞赛处、社会体育系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本次考试还邀请了省体育舞蹈协会、省体操协会杨学全、霍铜生、晋云川三位专家担任评委。考试将于3月2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