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欢迎您!

通知公示

首页 > 通知公示 > 正文

2022年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24 作者:王昕沐 校对: 责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2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限20分钟完成。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1)试讲(15分钟):采取片段教学、训练(无学生模拟授课法)方式进行,考生试讲前在30分钟内封闭式准备教案。

(2)答辩(5分钟):根据计划内容,回答专家有关问题,考察其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适应岗位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9日8:30开始。

2.地点: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考生于2022年8月29日7:30前到达图书馆一楼报告厅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需要,设立考官组,分两组进行。每组考官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体育局网(http://tiyu.ah.gov.cn)和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ahty.edu.cn)公布。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数的,须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体育局网(http://tiyu.ah.gov.cn)和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ahty.edu.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7)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体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监察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和我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期间,请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551-63686570,胡老师、盛老师。

监督电话:0551-63686057。

2022年8月23日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