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招生工作人员:
招生考试在即,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切实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现就廉洁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不弄虚任作假,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二、招生期间,不得组织或参加与招生有关的联谊活动,不得互相吃请或请吃。
三、不得接受家长或考生及其相关人员安排的娱乐消费活动。
四、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事由接受家长或考生赠送的纪念品、土特产品以及“慰问费”等。
五、不得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设有举报箱和投拆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安徽体院纪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