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6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年报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教科处牵头,收集材料,负责编制和撰写;各部门负责材料提供(具体内容见附件《任务分解表》)。
2.材料要系统梳理2017年自然年工作,做到概括提炼、经验总结、问题分析、案例剖析,形成有特点、有亮点,丰富翔实的材料;
3.材料提供形式包括文字(含案例)、图片、表格、数据等;
4.请参照《安徽体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编制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