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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13 作者:李煜 校对: 责编: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建设祖国、服务祖国的有用人才,特设立“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4%,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6%,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8%,每人每年400元。

二、奖学金评定条件

1、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大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奖学金。

2、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要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从新生入学第二学年开始评定。被评为三好学生者享受一等奖;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二等奖。

3、学习成绩具体要求。①一学年考试课成绩(以专业文化素质测评为准)总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一等奖学金。②一学年考试课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5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二等奖学金。③一学年考试课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考查课均在中等以上的学生可申报三等奖学金。④对班级中若没有符合奖学金申报要求者,为了鼓励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班级总平均成绩第一名者可申报二等奖学金,第二、三名可申报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

1、奖学金评定以系为基本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九月份完成。

2、批准获奖的学生要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四、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指导和协调全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学生如有异议,可参照《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处理。

六、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