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评选和表彰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合格人才,学院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在入学满一年的学生和班级中进行。
(二)比例
1、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4%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1人,院系学生干部按10%评选(不占班上名额)。
3、先进班级各系按班级数10%评选。
4、各项积极分子每班每项可各评1人。
(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院、系班担任党、团、行政职务,或参加其他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地、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对自己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合格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三)各项积极分子条件。当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合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1、学习积极分子。学习的目标明确,有勤奋、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有严谨、求实、进取的学风,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进步,成绩优秀或在院以上学述刊物发表论文,或在科研、学科竞赛、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2、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关心时事,讲文明,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助人为乐,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3、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思想进步,学习努力,成绩良好,能坚持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锻炼、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开展的文娱体育比赛,起骨干作用或取得显著成绩者。
(四)先进班级条件:
1、有好的班级领导。班委会成员思想觉悟高,学习勤奋,工作协调,对自己要求严格,关心同学,团结互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能主动支持配合团支部工作。
2、有好的班风。全班的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团结的空气较浓,在一学年内没有发生吵嘴、打架和违反纪律的现象,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好的学风。全班同学学习努力,有学习研究的浓厚气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拓宽知识,发展智力,同学之间互相帮忙,成绩不断提高。没有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
4、有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全班有一套生活管理制度,宿舍、教室、卫生责任区经常保持清洁,宿舍内没有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现象;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身心普遍健康。
三、评选步骤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积极分子。参加评选的学生作出学年小结,在小组会上汇报,然后民主提名,由班委会、团支部对提名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初评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为三好学生的不再评单项积极分子,一个学生可同时被评为多项积极分子,但分占名额。学生民主评议后,将初评结果报系团总支,广泛征求群众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将评选名单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批。
2、评选先进班级。先进班级的评选采取申请制,各班先进行班风测评,获得A级的班级可提出申请,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班日志以及获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由系团总支推荐,院学生工作处审议后确定。
四、奖励和表彰
1、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由学院予以表彰,先进个人发给证书和奖品,先进班级发给奖状和班级活动经费。
2、先进个人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